[摘要] 对于在南通如何进行公积金贷款,以及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等一系列最基本的问题,且听小编给大家带来第一手的资料。
对于在南通如何进行公积金贷款,以及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等一系列最基本的问题,且听小编给大家带来手的资料。
Q1:子女买房,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么?
根据南通现行政策规定,未婚子女买房可用父母公积金,或父母在购房时也可使用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指标,未婚子女及其父母视作共同借款人。对于已婚市民,公积金贷款在还贷时,由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并还贷,但也仅限于夫妻双方,不可由借款人父母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帮其还贷。
Q2、新房装修能否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能否用于缴纳物业管理费?
目前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只能用来购房、新建房、翻建房、租房,此外还有是在房屋大修的时候,而装修、装潢等情况是不能支取公积金,也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也不能用于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Q3、南通市区或县区购房有没有地域限制?
目前南通六县一市购房,公积金贷款是互通的,不受地域限制,不管是在县区工作市区买房还是市区工作县区买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Q4、南通工作,缴纳的公积金能否用于外省市购房?
目前南通现有政策是支持异地购房的,购房人可以提取原先公积金但不可用公积金贷款。具体手续,购房者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清单,若《房屋所有权证》被抵押在银行或产权监理部门,提供银行或产权监理部门盖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属于期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清单。
Q5、像LOFT、公寓式酒店等商住楼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南通现有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自住性质的住宅,商住楼不可使用公积金贷款也不可提取。
Q6、研究生以上学历,公积金贷款有无优惠政策?
目前南通现有政策规定,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受公积金月缴存比例限制,首套房90平米以下,可贷款80%,90平米以上可贷70%,根据贷款人工作、经济能力等具体条件决定。
Q7、对于已用商业贷款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取公积金?
目前南通现有政策规定,对于还款压力较大的购房者,可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凭证,按规定时间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提前还贷。这样每月的还款额就可以相应减少,支付的利息总额也将减少。
Q8、南通地区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及贷款期限多少?
目前南通现有政策规定,目前南通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为34万,具体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度规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购买现住公有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最长不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超过60周岁。
南通市现行公积金政策详细说明:
1、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时发布的《关于调整南通市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缴存比例未达到各8%的应调至8%,在8%~12%幅度内未达到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12%。”各缴存单位的职工月工资基数不低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月工资标准;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首套房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答:首次公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次公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据了解,南通市的标准定为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低于33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现有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3平方米,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了。另外,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补充:人均住宅面积是按照一个家庭单位中,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计算的,不包括家中的老人和成年子女。比如,一个三口之家,如果是二次申请,家庭的现有住房面积不能超过99平米。依此类推,四口之家不能超过132平米。)
三次公贷: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以及具体申请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及时、连续、足额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开设的专户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2、具有购房合同、协议、首付款凭证,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产权证从发放之日起必须在一年以内;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需获得当地有权部门的批准,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4、已支付不少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建筑面积90m²以上住房的30%(90m²以下的20%)的自筹资金作为首付款;
5、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用贷款人认可的房产作抵押或有价证券作质押;
7、期房按揭贷款的,必须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担保的证明;
8、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提供《南通市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及相关人员具备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等);
3、未婚(离异)的借款人,需另外提供未婚证明(离异证明);
4、购买住房的,提供规范购房合同、财税部门监制的首付款凭证或契税发票、销售发票或产权证;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文件及有关合法权属证书等材料;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以其它房产(自有、共有、第三人房产)作为抵押或以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办理贷款的,还需提供其它房产证明或有价证券凭证;
6、要评估的房产,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5、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一、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购买现住公有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最长不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超过60周岁。
二、贷款额度
1、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6万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100-150元/月(含1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8万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150-200元/月(含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9万元;
4、住房公积金缴存200-250元/月(含2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1万元;
5、住房公积金缴存250-300元/月(含3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2万元;
6、住房公积金缴存300-400元/月(含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4万元;
7、住房公积金缴存400-500元/月(含5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6万元;
8、住房公积金缴存500-600元/月(含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8万元;
9、住房公积金缴存600-700元/月(含7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0万元;
10、住房公积金缴存700-800元/月(含8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2万元;
11、住房公积金缴存800-900元/月(含9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5万元;
12、住房公积金缴存900-1000元/月(含10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8万元;
13、住房公积金缴存1000-1200元/月(含1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1万元;
14、住房公积金缴存12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4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在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同时另提供一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作为担保人,可享受7万元的贷款;1998年12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且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的职工,可参照上述一档可贷额度;每户可贷款额度: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和抵押物价值的80%;借款人如果以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押,贷款额度加贷款利息不得超过有价证券价值。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遇法定利率调整,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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