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

房天下  2014-05-29 15:02

[摘要] 我和老公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2010年10月他未经我同意将房子卖给赵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我能否要回这处房产?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

张女士问:我和老公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2010年10月他未经我同意将房子卖给赵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我能否要回这处房产?

民博律师事务所徐昊律师答:不能要回这处房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父母资助购房产权归自己子女所有

王女士问:我和老公婚后由他父母出资为我们购买了一处住房,产权登记在我老公名下。请问这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博律师事务所胡占全律师答: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南通商品房按揭办理流程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南通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