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规范涉房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日前南通市物价局下发通知,从本月起调整降低涉及房地产等企业政府定价管理的4项收费标准。
为规范涉房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日前南通市物价局下发通知,从本月起调整降低涉及房地产等企业政府定价管理的4项收费标准。
本次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分别为:房产测绘收费标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标准、规划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以及雷击灾害评估收费计费方式。
实行新标准后,房产测绘费按建筑面积收取,其中预测绘,新建商品住宅0.30元/㎡,工业厂房0.40元/㎡,其他房产0.5元/㎡;实测绘,新建商品住宅0.60元/㎡,工业厂房0.70元/㎡,其他房产1.0元/㎡。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按项目等级(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划分,收费标准为:特级、一级项目由1.4元/㎡降为1.2元/㎡;二级项目由1.3元降为1.15元/㎡;三级项目由1.2元/㎡降至1.1元/㎡。规划技术服务费应按自愿委托原则,收费标准是住宅由0.9元/㎡降为0.4元/㎡,工业厂房由0.9元/㎡降为0.5元/㎡,营业用房或设施由1.2元/㎡降为0.6元/㎡,道路、工程管线等按核定工程投资总额0.5%。收取。
同时,调整雷击灾害评估收费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1000万元(含)以下0.6%。,1000万元-5000万元(含)0.45%。,5000万元-1亿元(含)0.3%。,1亿元-5亿元(含)0.25%。,5亿元-10亿元(含)0.15%。,10亿元以上0.05%。,收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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