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逐渐转凉的天气,我们即将告别2015年三季度,迎来后三个月倒计时。回顾3季度,楼市就像坐过山车一样,起伏不定,但从成交、政策各方面指标来看,南通楼市还是整体小幅度上扬的。
政策回顾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实施。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或者 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关于、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此外,修订稿要求,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而且,预售房地产在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发布广告。
利害分析
新广告法一出,便被戏称为“史上严广告法”,纵观8月之前的房地产广告,大概无疑幸免。在一系列调侃、恶搞的借势营销之后,对于行业来说,营销方式的转型亦迫在眉睫。夸大或虚假的宣传被遏制,购房者的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对房地产市场来说,项目推广要更加规范,也对楼盘的营销宣传提出更高的要求。
其实,对于购房者来说,新广告法很好地保护了他们的利益。往后在买房时,将不会再被地铁房、、距离市中心XX等假象迷惑,我们很欣喜地看到,开发商会更好地从提高楼盘质量和服务上入手,楼盘乱打广告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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