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9日,几度被媒体曝光并被网友称为“南通牛违建”的“爱江山”饭店已过自行拆除“大限”,即将进入强拆阶段。
11月9日,几度被媒体曝光并被网友称为“南通牛违建”的“爱江山”饭店已过自行拆除“大限”,即将进入强拆阶段。此前,崇川区城管局于10月22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限当事人于2015年11月8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仍不履行,本机关将于2015年11月9日起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9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南通体育会展中心西南角的“爱江山”饭店,只见饭店已处于停业状态,店堂内也见不到任何食客。厨房间内空无一人,灶台上也被收拾一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三天前就不再进菜了”。宴会大厅内,几名女服务员在清洗酒杯,另几名男性服务员则忙着将座椅搬至墙边叠码在一起(右图,江建华摄)。
别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云松面带憔悴。她说,自从“爱江山”违建一事被披露后,她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短短几个月瘦了10多公斤,特别是强拆公告发布后,“经常失眠,吃饭都没胃口”。她表示,“爱江山”饭店耗费了自己半辈子的心血,如果还有补办手续的可能,她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体恤她以及所有投资人的难处,以更为务实的态度,“给饭店指一条出路”。
记者致电崇川区城管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此案,崇川区城管局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程序和步骤,积极推进案件查处,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依据准确、处罚适当。在该案查处过程中,依法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充分保证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法律救济渠道。接下来,“爱江山”饭店将进入强拆阶段,虽然具体日期暂未确定,但已多次派人约谈当事人,告知执法部门依法拆除的决心,希望当事人能敬畏法律、自拆违建、减少损失。目前,崇川区城管局正会同有关各方,起草和完善强制拆除方案,为强制拆除作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同时,拆除施工队伍的招标工作也在加紧组织实施。
事件始末
■2013年9月 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建者在其租赁的南通体育会展中心室外网球场及附近绿地,建设钢结构建筑物,面积2000多平方米,用作酒店经营。
■2014年3月18日 市民举报“南鸟巢”西南侧新建一处面积上千平方米的蓝色幕墙钢结构建筑物。
3月20日 该违建被媒体曝光,各大门户网站进行了转载,网友称其为“南通牛违建”。
3月21日 崇川区城管局予以立案。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勘察、拍照摄像,对违建者进行调查询问。
5月29日 崇川区城管局作出限十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决定。
7月27日 违建者不服行政处罚,向南通市城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9月5日 南通市城管局向违建者发出中止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
10月28日 违建者向港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2月18日 违建者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行政处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
■2015年2月12日 崇川区城管局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限违建者在5月20日18点前自行搬出存放于上述违法建筑物内的物品。如不服决定,可在六十日内向南通市城管局提出行政复议。
4月13日 违建者不服强制执行决定,向南通市城管局提出行政复议。
5月13日 南通市城管局维持崇川区城管局强制执行决定。
5月27日 违建者不服复议决定,向港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月29日 违建者自愿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讼。至此,强制执行决定生效。
10月18日 《现代快报》以《江苏南通一建筑酷似水立方 被曝违建19个月后未被拆》为题,再次报道了该“牛违建”,称“建筑经营活动未受到任何影响,如今还公然预订起了明年的年夜饭。”
10月22日 崇川区城管局在《南通日报》公开刊登了《强制拆除公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限违建者于2015年11月8日前自行拆除上述建筑物。仍不履行,本机关将于2015年11月9日起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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