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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小升初”工作意见出台 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明确

南通网   2017-06-02 16:48

[摘要] 记者今天(2日)从崇川区教体局获悉,崇川区“小升初”工作已经启动,市教育局基教处和崇川区教体局联合组织成立2017年崇川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中学教育集团审核“小升初”入学资格。

记者今天(2日)从崇川区教体局获悉,崇川区“小升初”工作已经启动,市教育局基教处和崇川区教体局联合组织成立2017年崇川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中学教育集团审核“小升初”入学资格。

今天,崇川区教体局印发了《2017年崇川区小学毕业(升学)工作意见》。

今年崇川区“小升初”政策有啥变化?哪些特别值得关注?小编给您划好重点了↓

● 启秀中学、田家炳中学、初级中学和学田中学实行户证一致、学段管理、获证时限制度

根据刚刚出台的《2017年崇川区小学毕业(升学)工作意见》,今年以入学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

入学合法固定住所的确认,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人及适龄少年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还必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公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内,可凭公租房使用权证和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私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意见》明确,启秀中学、田家炳中学、初级中学和学田中学,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学段管理制度、获证时限制度。即:

入学少年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

学段内(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入学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以前。

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学校入学手续:

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和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若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已没有空余学额,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 7月11日,崇川区以外小学毕业生“小升初”材料接受审核

● 7月22日,小学毕业生到初中报名登记注册

各位家长,孩子要顺利入学,以下几个时间节点您可千万别忘了!根据安排:

6月2日至16日,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施教区范围、信息登记表。学生家长如实提供必备的“小升初”材料,填写信息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7月8日,各小学向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发放《初中入学告知书》,告知小学毕业生在7月22日到升入的初中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并及时报名登记。

7月9日至10日,教育部门在郭里园小学接受社会咨询,协调解决遗留问题。

7月11日,崇川区以外小学毕业生携带“小升初”材料到郭里园小学现场接受审核。

7月22日,小学毕业生到初中报名登记注册。

● 崇川学校初中部投入使用

据悉,今年秋季崇川学校初中部将投入使用。

崇川区教体局前期已进行了周密的规划,将以先进的教育理念、规范的教学管理、的师资素质、齐全的教育设备、鲜明的文化特色,力争将其办成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学校。

师资配置主要由三个方面组成:

一是引进师资,在范围内招聘初中教师;

二是招聘新生力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中学教师;

三是发挥人才优势,将区内教师交流至崇川学校。

学校施教区为:

海港河以东----运河以南----东快速干道以西----通甲河以北,代招区域为东快速干道以东----运河以南----观音山和通州交界处以西----通甲河以北。

2017年崇川区域义务教育初中施教区

跃龙中学:长江边(南通港)以东----通吕运河以南----老通扬运河接西濠河以西----北朱家园路接孩儿巷南路接任港河以北

实验中学:老通扬运河接西濠河以----通吕运河以南----濠东路接东濠河以西----人民中路以北;通吕运河以北钟秀街道区域;南大街以东----人民中路以南----东濠河以西----濠南路以北。

新桥中学:工农路以东----通吕运河以南----海港河以西----法轮寺河以北;通吕运河以北钟秀街道区域。

虹桥二中:外环西路以东----青年西路以南----姚港路以西----长江边;外环西路以东----战胜河以南----气象局路以西----青年西路以北;任港河以南----外环西路以西----长江边。

易家桥中学:跃龙南路以东----青年中路、青年东路以南----工农路以西----红星路接城山路接沿河路以北。

学田中学:工农路以东----法轮寺河接通甲河以南----星城路以西----学田河接南川园路接观阳路以北。

市三中学:城山河北接东濠河北接濠东路北接郭里头河以东----通吕运河以南----工农路以西----青年东路以北。

启秀中学:西濠河以东----濠南路以南----东濠河以西----青年路以北;西濠河以东----人民路以南----南大街以西----濠南路以北;姚港路以东----北朱家园路以南----跃龙路接跃龙南路以西----沿河路接长江边以北;外环西路以东----任港河以南----姚港路以西----青年西路接战胜河以北。

初中:长江岸以东、以北----沿河路接城山路接红星路接工农路接学田河接南川园路接观阳路以南----星城路接崇川路接开发区界以西。代招区域:星城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南----通富路以西----崇川路接开发区界以北。

八一中学:星城路接世纪大道接通富路以东----通甲河以南----通州界以西----开发区界以北。

崇川学校(中学部):海港河以东----运河以南----东快速干道以西----通甲河以北。代招区域:东快速干道以东----运河以南----观音山和通州交界处以西----通甲河以北。

观河中学:统筹安排观音山区域小学毕业生。

2017年崇川区小学毕业(升学)工作意见(全文)

各小学教育集团、中小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南通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基[2017]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升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操作,强化管理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义务教育学校无留级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由南通市教育局基教处和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联合组织成立2017年崇川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中学教育集团审核小升初入学资格。

三、入学条件

以入学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

(一)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人及适龄少年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还必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公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内,可凭公租房使用权证和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私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7.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二)入学启秀中学、田家炳中学、初级中学、学田中学具体要求:

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少年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

2.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学段内(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3.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以前。

(三)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学校入学手续:

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和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若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已没有空余学额,则由崇川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日程安排

1. 6月2日,召开小学毕业、升学工作会议。

2. 6月2日——16日,各学校完成下列工作:

(1)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施教区范围、信息登记表等。学生家长如实提供必备的小升初材料,填写信息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2)核对学校在籍毕业生升学名册,对未进入基础教育科学籍管理系统的新增减学生,学校要提供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转学、休复学等应提交的材料或相关说明,补办备案手续。对无法按时提供的,学校要出具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对不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学校负责通知毕业生家长回原在籍学校提交送审材料,领取小学毕业证书。

(3)完成《小学毕业(升学)名册表》信息录入。

(4)学校完成本校毕业生户口和住房证的审核,对未按规定提供完整的审核材料的,或户口、住宅房屋产权证不是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的,必须按样表注明具体情况。

3. 6月20日至23日,各小学将送验材料按要求送指定地点集中查验,地点设在郭里园小学(即次复审),送验材料包括:

(1)《小学毕业(升学)名册表》两份及录入完全信息的U盘。

(2)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住房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叠扎顺序必须与《小学毕业(升学)名册表》顺序一致。

4. 6月26—6月30日验印小学毕业证书。小学毕业证书填写必须工整、规范,学籍号为19位数,不能省略,学校印鉴要清晰。

5. 6月29日至6月30日在郭里园小学处理审核遗留问题。(即二次复审,由学校统一报送。)

6. 7月7日,各小学到区局基础教育科领取《小学毕业(升学)分配表》; 7月8日向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发放《初中入学告知书》(不得请人转告),告知小学毕业生在7月22日到升入的初中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并及时报名登记注册。

7. 7月9日、7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郭里园小学解决遗留问题。

8. 7月11日,在郭里园小学对崇川区以外单独报名的小学毕业生进行小升初材料审核 , 咨询电话85797071(7月11日,港闸区在港闸区委党校接受单独报名,咨询电话85609851;7月11日,开发区在开发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接受单独报名,咨询电话83596082 )。

9.7月12日(含7月12日)以后提交小升初材料的,一律统筹安排。

五、施教区范围

见上文。

六、工作要求

1.各小学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的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阳光、公平、公正的做好招生工作。要确保资料审核信息的真实、准确,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和住宅房屋产权证审核等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不负责任、违反规定、营私舞弊者,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全区通报批评。

2.各小学要成立毕业、升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小学要指派副校长或教导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把关,做好升学报名、毕业测试、入学通知等各项工作。

3.各小学负责对本校毕业生户口和住宅房屋产权证进行初次审核,要按规定严格查验相关材料,并填写初审结果;对表格的填写、户口簿和住宅房屋产权证的审核层层把关,确保准确,杜绝错误;对出现的产权不明晰等情况,要认真做好踏户走访、认定登记工作;填写马虎或有意违反规定、有意隐瞒审核材料不符或不全的,一律由相关学校带回重审。

各小学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班主任——教导主任——校长三级责任制。初审后,全面负责的校长、分管教导主任、毕业班班主任、制表人在名册表后签名。

4.各小学要认真完成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住房证件等相关材料审核、《小学毕业(升学)名册表》的填报审核,负责将学校审核后的小学毕业生材料送指定地点审核;负责将小学毕业证书送区局基础教育科验印和发放,负责向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告知其升入的公办初中(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初中发放);组织小学毕业考试。

5.各小学要坚持客观、公正和公平原则,切实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好毕业考试,做好毕业生学业成绩和全面素质评价工作,尤其要做好评选三好学生、毕业生等工作,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开评定标准和评选程序,实行公示制度。

小学毕业生毕业、升学工作是义务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广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按照本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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