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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房价收入比超二十倍 地产泡沫要破?

房天下-今日话题  2012-12-21 00:00

[摘要] 2011年北京市新建普通住房成交均价(包含商品房和保障房)约为1.4万元/平方米,以这个基础来计算,北京的房价收入比约为14倍,比21倍少了很多,但按照3~6倍的标准来衡量,依然可以视为泡沫严重。本期今日话题,房天下与您共同关注“地产泡沫严重 去年房价收入超二十? ”

 

北京房价被指泡沫严重:去年房价收入比为21倍

房价收入比这个指标虽然看似简单,但严格定义起来其实非常复杂,具体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去统计计算存在极大争议。比如有人认为,应该严格按照住房价格的中位数(是指将所有的统计数据按大小顺序排列,处于数列中间位置的就称为中位数),除以居民家庭税前年收入的中位数,但事实上,我国对于房价和个人收入一直都没有中位数统计,所以如果以中位数来计算中国的房价收入比,基本上没有一个权威可靠的数据来源。

所以,很多研究者转而以平均数来代替中位数计算房价收入比,比如以北京市为例做一个初略估算。2011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万元,新建商品住宅市场成交均价为2.2万元/平方,按照北京市公布的数据,北京去年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1平方米,那么一个三口之家的住房面积为63平方米,对应着138.6万元的房价和6.6万元的家庭可支配收入,房价收入比大约为21倍。由于北京市大部分人的实际购房面积应该远远高于63平方米,所以实际房价收入比应该比21倍更大,如果按照3~6倍的国际标准,北京房价的泡沫之大不言而喻。如果从另外的统计口径来计算,将保障房也考虑在内,北京的房价收入比又将是另外一个结果。2011年北京市新建普通住房成交均价(包含商品房和保障房)约为1.4万元/平方米,以这个基础来计算,北京的房价收入比约为14倍,比21倍少了很多,但按照3~6倍的标准来衡量,依然可以视为泡沫严重。

当然,这样的计算只能是一个大致估算,结果肯定算不上严谨。首先是房价统计数据一直被质疑,很多人都认为真实房价远远高出统计数据,更重要的是个人收入情况更是难以统计,大量难以统计的灰色甚至非法收入,使得官方人均收入数据大大失真,这部分人群动辄拥有十几套甚至更多住房,近期屡屡被曝光的“房叔”之类,不过是这类人群的冰山一角。尤其在限购之前,这些人群对于住房的惊人购买力,在很大程度上推升了房地产价格,如果按照这些人的购买力,中国的房价收入比可能还不到1。

房价收入比具体的计算方法或许存在争议,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对大部分普通人而言,中国的房价显然是过高了。对于中央政府而言,中国的房价收入比显然也是超出了可以容忍的范围。如果要让房价收入比回归到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最直接的办法是房价回落。

住宅均价10年涨143% 房价收入比是幸福根源

房价收入比是“幸福”根源

在接受采访的几个代贷款购房者看来,其实他们还可以更“幸福”,比如说多数贷款者都选择了10年的还款期,事实上完全可以更长一些。再或者,在有能力的时候,如果多贷几套,现在岂不是完全进入“小康”生活。

上述事例和感受,能够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一个规律,即收入水平的增长,和房价增长的幅度,构成了他们是否幸福的来源。而在国际上,通用的一个指标就是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价收入比。

“发达国家的房价收入比一般在2~5.5倍之间,发展中国家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银河证券高级经济学家苑德军说,通常看来如果超过6,则说明有些偏高。

筑基地产研究员耿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长春市的情况为例,一个三口之家的年收入如果为6万元,而长春市的房屋均价为6000元/平方米,以人均居住面积30平方米的需求计算,则一套90平方米房屋的总价为54万元,再除以6万元,则长春的房价收入比为9。而长春市的情况,在国内并不是的。

据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长春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487元,比2002年的6363元增长2.2倍。而在房价数据上,根据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的统计,长春房价则从2002年不足2000元/平方米的房屋均价,涨至2012年的6000元/平方米以上水平,房价涨了2倍。

房价保守估计涨了3倍,但收入水平在10年间却只增长了2倍。”苑德军说,这就是两代贷款购房者感受明显不同的根源所在。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牛凤瑞也认为,“我国市场形成房价的制度环境还不完善,不能简单地认为说哪一年的房价合理。不过现在工资收入和房价之间的差距加大了,所以我们个人感觉房价居高不下”。

在苑德军看来,既然市场已经出现了失灵或者说泡沫,那么就需要政府的强制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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