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5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通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原主任龚礼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龚礼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
(通讯员顾建兵记者任溢斌)7月15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通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原主任龚礼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龚礼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
现年51岁的龚礼,案发前任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1996年初至2013年初,龚礼在担任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及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期间,利用负责监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以及负责市政府安置房建设等职务便利,为多个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先后22次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所送的人民币合计124万元。
2013年8月19日,龚礼主动到市纪委投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其亲属代为退还了全部受贿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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