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议论多时的小产权房整治近日迎来实质性举动:北京市国土局公布了初步清理整治的79个小产权房项目,表示将对其进行分类处理;北京市住建委已启动对在建在售“小产权房”的参建企业的资质核查,核查中如发现相关企业不符合资质等级标准等问题,最高将给予撤回资质的处罚。
区别对待分别处置
据了解,小产权房很多是以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建设,安置村民后大量的住房都对外销售了,这也为小产权房转正设定了太多难点,巨大的成本成为转正障碍,也正因此,使其处理变得难上加难,这也是小产权房治理政策长时间未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政协委员郭松海表示,小产权的问题,有很多历史原因,一是有政府的问题,政府管理、监管不力;二是现行农村制度有缺陷,再者是当时城市房价过高,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没有能力购买,迫使他们租赁和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历史原因,应该本着维护国家利益、兼顾他人利益原则,及早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郭松海认为应从三方面对待小产权房。一是对符合城市和土地规划,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的房地产,一般的住宅建设项目,可以按合法程序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中去。二是对于符合土地规划、质量合格,尚未出售的小产权房,政府应按成本价收购,作为当地的公租房、经适房、保障性住房,弥补当前保障性住房不足,并可减少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土地的资金投入。三是符合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但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的是别墅、高档公寓类的项目,应该除了补缴土地税费外,还对购买者进行一定的罚款。
专业人士表示,国家对于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保护,更多地是为了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然而,一些地方热衷于加快征地和出让土地,忽略了征地应有的法律程序和应当承担的民生职责,压低农用地。
延伸阅读:
任志强做客南通 再次抛出“房价暴涨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