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今年两会上,我市全国人大代表孙秀芳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建议,希望考虑到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做家务以及教育子女的付出,离婚时应给予女方房产10%~30%的补偿。
“女方做家务、带小孩,付出大量无酬谢家务劳动,离婚时在家庭财产分配中却无法获得公平份额”“男方买房、女方装修和置办嫁妆,装修和嫁妆随时间流逝会灭失,而最后保值和的只剩下男方的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在体现男女平等价值观的同时,也对传统婚恋观带来一定冲击,引发热议。
针对这些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今年两会上,我市人大代表孙秀芳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建议,希望考虑到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做家务以及教育子女的付出,离婚时应给予女方房产10%~30%的补偿,同时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所得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引发媒体广泛关注报道,并被多家网站转载。
没结婚就想到离婚的事
传统婚姻家庭“以和为贵”观念受到冲击
“生得好不如嫁得好,嫁得好不如房产有名好”,这成为现代年轻人的口头禅。孙秀芳指出,婚姻家庭中财产分配的新界定成为恐婚、惧婚、离婚率上升的重要因素。
中国传统婚姻家庭“以和为贵”观念因此受到冲击。孙秀芳说,中国人传统的家庭观念是感情至上。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让很多恋爱男女特别是双方父母,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的问题。司法解释三在财产分割上体现的是“财产归财产,感情归感情”,这样就更多地把婚姻家庭关系物质化,没能很好体现夫妻双方的感情因素和家庭付出程度。
同时,司法解释三强调的是“出资”“登记”等个人财产,削弱共同财产制,家庭中呈现出分别财产制、共有财产制、混合财产制等多种财产制形式。孙秀芳认为,这样一来,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属问题变得更加纷繁复杂,成为家庭纠纷的“导火线”,“可能导致亲人间互相算计的局面。”
婚前谁买房谁装修引争执
建议界定房产价值应包括购房款、装修和家具
孙秀芳是江苏晨朗电子集团,公司内有不少女员工,此前的几起女员工离婚案件让她感触颇深。“中国传统和习俗是从夫居,男女结婚,基本上都是男方负责买房,女方负责装修和置办嫁妆。”孙秀芳说,装修和嫁妆随着时间的流逝会灭失,而近些年房产在不断,到最后,保值和的只剩下男方的房产。
在与农村妇女及妇联机构的交往中,孙秀芳发现,农村妇女的不利处境更加严峻。“在农村,结婚后基本上是女方到男方家落户居住,居住用房几乎全部是由男方负责在婚前建好,这种特殊性导致农村妇女离婚后只能净身出户。”
根据这些现实问题,孙秀芳建议把家庭更多地作为一个整体来权衡,遵循婚姻法确定的婚后所得共有制的基本原则,明确将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所得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不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在房产价值界定上,采取房屋价值=购房款+装修+家具计算方式来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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