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南通市房管部门解读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南通网  2013-02-04 00:00

[摘要] 物业管理企业抱怨收不到物业费、无法开展正常服务工作,小区居民抱怨物业服务不好、物业费交得有点冤枉,这种物业管理的恶性循环现象已在国内大多数城市中持续了二十多年,且很难找到一个有效解决的办法。

 

对物业服务企业有更多约束

变化一: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

新《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如实公示。

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这些年,南通房管部门一直将公示服务内容、标准、收费等情况,作为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绝大多数物业企业也较好地履行了这一指令,少部分物业企业落实不到位。新《条例》执行后,物业管理部门将加大力度督促落实,确保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

变化二:物业撤出须提前三个月告知

新《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确有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撤出前不久才告知业主委员会,致使小区出现短暂的物业服务空白。新规定给小区寻找下一个物业服务企业留出了较为充足的时间,可以保证业主不间断地得到物业服务。有了这个规定,如果再遇到物业服务企业在撤出前三个月内才履行告知义务,业主委员会可以拒绝其撤出要求,房管部门将予以支持。如物业企业拒不执行,业主委员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新《条例》还规定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撤出,业主委员会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不过,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被解聘企业拒不撤出的情况在南通较为罕见。

延伸阅读

2013南通楼市向好 强大购买力支撑楼市发展

时机不成熟 消息称今年将暂缓房产税试点扩围

盘点10"外来大鳄"房企进军南通7500元起 引爆南通楼市

南通2月开盘预告一览 仅7盘计划上市创新低

节前南通楼市现小阳春 22场活动“添柴续暖”

2013开局通城10盘涨价 南通房价上行迹象明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南通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